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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日訊!精神病人犯罪由誰擔責?精神病犯罪家屬有責任嗎? 2023-06-21 14:03:26  來源:法務在線

精神病人犯罪由誰擔責?

檢察院法律專家表示,我國刑法對精神病人的責任能力界定分三種情況:完全不負刑事責任、限制刑事責任和完全負刑事責任。

依據(jù)刑法規(guī)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jù)司法鑒定結論做出相應的處理。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

精神病人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要視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結果而定。只有經(jīng)司法鑒定確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才不負刑事責任。雖然這樣的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但如果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繼續(xù)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由政府強制醫(yī)療。

而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33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jiān)護人盡了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jiān)護人適當賠償(單位擔任監(jiān)護人的除外)。

精神病犯罪家屬有責任嗎?

1、精神病人犯罪家屬一般是沒有責任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其家屬雖不負責任,但是應當負嚴加看管和醫(yī)療的責任;

2、法律依據(jù):《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進行強制醫(y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關鍵詞: 精神病人犯罪 刑法規(guī)定 控制自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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