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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男子向滴滴平臺發(fā)虛假求救信息,滴滴報警后男子被行拘 2018-08-29 17:11:44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據(jù)“平安平遠”微信公眾號消息,26日梅州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滴滴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乘客向滴滴總部發(fā)出“救命、求救”等信息。經(jīng)查,該警情系一男子在微博上看到滴滴車司機殺害溫州女孩事件后,下載了滴滴打車軟件,并用手機致電滴滴平臺發(fā)出了虛假的求助信息。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8月26日21時30分,梅州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滴滴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乘客向滴滴總部發(fā)出“救命、求救”、“不希望成為下一個趙某”等信息,但卻未查到該乘客所乘車輛、行車路線等信息。

近段時間以來,樂清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鄭州空姐滴滴打車遭司機殺害等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此時,接到滴滴求助警情更加引起梅州警方的高度重視,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俊欽立即指示分管局領導、值班局領導帶領市、縣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對該警情進行核查。隨后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民警在平遠縣大柘鎮(zhèn)找到了發(fā)出該求助信息的林某(男,20歲,平遠縣人)。

經(jīng)查,該警情竟然是林某一時興起發(fā)送的虛假信息。林某交代稱,在微博上看到滴滴車司機殺害溫州女孩事件后,出于好奇下載了滴滴打車軟件,并于8月26日晚上在家中玩手機時,想開個玩笑,用手機致電滴滴平臺發(fā)出了虛假的求助信息。林某最終為自己的“玩笑”付出了法律代價。

目前,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謊報警情的違法人員林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謊報警情不僅屬于違法行為,同時也是對有限警力資源的浪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謊報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關鍵詞: 梅州男子 虛假求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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