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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調整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政策 2022-11-04 22:01:31  來源:央視新聞


(資料圖片)

今年上半年,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民航業(yè)的影響,財政部聯合民航局印發(fā)通知,對國內客運航班實施了階段性財政補貼政策。

目前,補貼政策實施期已結束,為充分發(fā)揮補貼政策對民航保安全保暢通的促進作用,結合國內客運航班恢復情況、虧損航班情況等,財政部、民航局再次印發(fā)通知,調整了補貼政策。

從補貼政策調整內容來看,此前下發(fā)的《財政部 民航局關于階段性實施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的通知》規(guī)定,原則上當每周內日均國內客運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保持安全運行最低飛行航班數)時,啟動財政補貼;補貼對象和范圍包括“每周每條航段平均客座率未超過75%”的航班等;對國內客運航班實際收入扣減變動成本后的虧損額給予補貼,設定最高虧損額補貼標準上限為每小時2.4萬元。此次補貼政策調整后,不再將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作為啟動補貼的條件,補貼清算對象和范圍相應調整,補貼標準不變。

從補貼清算對象和范圍來看,國內運輸航空公司執(zhí)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內客運航班,納入資金支持范圍。

(一)國內客運航班,不含港澳臺航班、承擔重大緊急運輸任務的航班、調機、公務機等。

(二)每周每條航段平均客座率未超過75%。多家國內運輸航空公司共飛同一航段,按各公司該航段周平均客座率計算。經停航班按每條航段起飛港分別核算。

(三)航班實際收入無法覆蓋變動成本。

關鍵詞: 實際收入 變動成本 財政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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